6月底7月初,國務院派出8個督查組,分赴中央27個部門和16個省份,對“穩增長、調結構、抓改革、惠民生”系列政策與措施的落實情況,開展全面督查。督查的重點是針對落實政策進展緩慢的,查找原因、提出對策。而在上周企業座談會上,李克強總理再次抨擊政策“中梗阻”。
  應當承認,這些問題是中國發展改革進程中久治不愈的痼疾,但是,在目前的環境下,其又有新成因。在轉變政府職能和落實“八項規定”、加大反腐力度的新形勢下,出現了“只要不出事、寧願不做事”的現象,地方政府的懶政現象比中央政府部門更為嚴重。
  簡政放權,取消、下放行政審批事項,是新一屆政府改革的工作重點,也是此次督查的主要內容。2013年以來,中央層面共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等事項479項,2014年又下達了取消和下放200項以上相關事項的任務。相形之下,地方的表現要大打折扣。有企業反映,有些審批項目名義上取消了,改為前置性備案,但相當於變相審批,“明放暗不放,放小不放大”。
  以近期陸續出台的各省權力清單為例,原本是落實簡政放權的改革舉措,卻仍長達六七百項,其中不乏各類資質認證事項,有的省份連實驗動物工作人員資格認可都包括在內,依據是上世紀90年代初的地方規定,地方政府放權難由此可見一斑。
  相對於執行層面的懈怠,更大的障礙在於體制機制制約。過去30多年來,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主導增長的結果。然而,時移世易,這種模式的積極因素明顯衰減,而弊端日益顯露。它不僅導致房地產泡沫、產能過剩、債務風險積聚,也是中央政策落實難、形成“中梗阻”的重要根源。
  國務院的督查令催生了多地政府的刺激增長措施,除了中央政策的當地化,部分省份又回到了“大幹快上”、追求短期G D P最大化的老路上。地方政府直接配置資源過多、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過多、軟預算約束等方面,改變並不明顯。
  這些改革難以推動,固然緣於地方既得利益集團頑強抵觸,但是,改革多個層級和環節協調不夠,地方難以單兵突進,亦為重要原因,因此,改革頂層設計亟待深化。地方政府改革,將是下一步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大難題。目前,對於地方政府改革如何起步、重點何在,決策層的態度尚不明晰,但可以確定的是,其目標應是從主導增長的競爭性政府,轉型為公共服務的提供主體,涉及的改革內容應包括理順中央地方關係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、改變地方政府行為的考核體系改革、簡政放權的行政體制改革,以及行政監管向法治監管為主的轉變。
  (摘自昨日《新世紀》周刊社評)  (原標題:[推薦]破除政策“中梗阻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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